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뉴스2026년 3월 27일

数千美元的财产被房东毁坏,没有收据?

如果租户的房东擅自进入并损坏财产,导致价值数千万韩圆的贵重物品被毁,则由受害人承担损失举证责任(《民法典》第 750 条)。在没有收据的情况下,必须准备照片、价格和证词等间接证据。

Hanbyol Law LLC 律师 Kim Jeon-soo 建议,"提起诉讼后由法院指定的鉴定人进行法院鉴定 "对于昂贵或难以估价的物品具有决定性作用。 因此,她建议先提起民事诉讼,然后通过鉴定程序确定客观价值。

Kim 还建议,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 202(2)条和最高法院的判例,应考虑法院依职权判决的可能性,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其他间接证据举证和索赔。